咨询热线:020-82529709 82528217
 
企业自助建网 企业推广 知识库
 公司动态
 签约新闻
 市场动态
 行业新闻
 标准型
 实用型
 专业型
 集团型
         more

 标准型
 实用型
 专业型
 行业型
         more
 专业型
 行业型
 合作型
 综合型
         more
 在线试用申请
 客户服务
 专家在线咨询
 网上培训服务
 培训支持
 远程在线维护
 
 
首页>>网络知识库>>基础知识>>正文
八大违法行为困扰博客
 
 
日期:2006-4-11 10:35:00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八大违法行为困扰博客

  提醒长期关注博客中的违法问题研究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梁刚律师,近日在“天涯社区”中发表专题文章认为,目前博客中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侵犯名誉权:

  博客作者通过撰文、回帖、留言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可能造成侵害他人名誉权。

  2、侵犯著作权:

  博客作者抄袭、未经许可转载、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行为将可能构成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

  3、侵犯商标权:

  博客作者在博客网页上使用他人的商标等行为将有可能侵犯权利人的商标权;

  4、侵犯肖像权:

  博客作者未经允许就公开了他人的照片等行为将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5、侵犯商业秘密:

  博客作者故意或无意中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将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6、侵犯他人隐私权:

  博客作者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包括窥查、录制他人私生活事实,擅自公开他人的隐私事实、捏造事实,使第三人对当事人的私生活产生误解等行为将可能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7、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违法信息:

  博客作者通过自己或他人的博客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封建迷信信息、破坏社会秩序信息、淫秽、暴力信息等行为将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8、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博客作者通过自己或他人的博客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虽然播客制作简单,但因为播客中的很多音乐都是从网站中下载而来,因此更会涉及到这些网络音乐的版权和著作权的问题。

 

     
广州唐易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0-82529709、82528217
   

唐易协同办公系统(tangease office automatization / assistance),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由人--互联网---人组成以达到工作效率得到空前的提高的集合。通过引进一套有效的协同办公系统可以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从而给企业带来全面效率的提升。通过Intrenet 对企业网络系统信息的共享和访问,满足企业进行远程项目合作和远程办公的工作需要。
协同办公A型:¥5000 (用户25人以下)   协同办公B型:¥10000 (用户50人以下)
协同办公C型:¥15000(用户80人以下)   协同办公D型:¥20000 (用户120人以下)

 
相关新闻:

 
  公司简介   旗下网站   法律声明   保护隐私   联系方法   意见反馈   人才招聘
  粤ICP备06038328号